協助農機補助 竟索不樂之捐 協會2年來索賄1億元

嘉義檢調接獲檢舉,指出農業機械耕作服務協會聯合會,涉嫌利用審核大型農機補助和驗收的權限,要求農民樂捐補助款10%,2年下來索賄高達1億元,檢方帶回6人,其中3名理事長、1名總幹事以5萬~5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遭調查的葉姓理事長出面喊冤,表示這筆錢當初是用來替農機保險,而且早就已經退回。

檢調人員兵分七路,到嘉義、台南等7個農機耕作服務協會搜索,翻箱倒櫃,查扣大批帳戶和資料,因為有農民檢舉,農機協會利用審核大型農機補助和驗收的權限,要他們不樂之捐。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表示,「他們是利用農民向政府申請補助的機會,要求農民要提撥10%的補助款給這個協會,這個已經有收賄的問題了。」

部分大型農機相當昂貴,像曳引機、聯合收穫機等等補助上限可達百萬元。檢方調查,農委會農糧署從2019年10月開始,補助農民購買大型農機,委託各地的農機耕件服務協會辦理審核和驗收作業,沒想到農民拿到核發的10%補助款後,又被要求以樂捐的方式,繳回給協會,等於沒拿到補助,檢方認定協會的作法已經算是索賄,2年下來收賄金額高達1億,當中15%還分給全國聯合會做為會費運用。

蔡英俊表示,「他們是犯了《貪污治罪條例》,我們帶回來6個被告、1個證人,總共有4位被告來交保,以50萬到5萬元不等讓他們交保。」

被告葉姓理事長說,「這台農機政府要管制5年,我們就替他保5年,錢早就退還了,我們也不知道這樣不行,農糧署說不行我們就不能收,錢就退還給農民。」

遭到調查的其中1名葉姓理事長出面喊冤,表示當時收10%費用是替農民幫農機保險和後續服務,在農糧署禁止之後,嘉義縣的部份早在今年初就退還,金額將近1億元。不過檢方認為,協會雖然不是公職,但受政府委託就有公務的身份,不能拿了政府的錢辦事,又回頭向農民抽佣,會再釐清收賄金錢的流向跟用途。

(民視新聞/鄭榮文 嘉義縣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