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說明,移民服務是特許行業,應先經申請許可並領取註冊登記證,才能提供移民業務服務,而不是民眾可自行隨意刊登貼文廣告跟收費代辦。如經查證屬實,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到100萬元以下罰緩,且可按次處罰。
移民署表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代辦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屬於移民公司經營移民業務範圍。因此,新住民無論是要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或是辦理喪失原有國籍證明等,如果沒有時間自行申辦,可以透過合法的移民公司協助送件。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新住民入境後的相關居留、定居申請程序,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向各直轄市、縣(市)的移民署服務站洽詢,如想要找移民公司幫忙辦理,可以參考移民署官網上公告合法業者名單,民眾在選擇合適的移民公司前,應該多詢問、多比較,並記得要簽訂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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