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左右,陳姓嫌犯想找地方辦公,因為對方跟被害人老公早就認識,出自於好意幫忙,把空房借他住,連租金都沒收,但期間嫌犯常帶閒雜人士進出,一會兒向被害人借錢投資,一會又說錢包沒帶、急需用錢,前前後後借了13萬4千元,都沒有還,被害人不堪其擾,請他搬走,並要他還錢,嫌犯竟惱怒因而報仇。
31歲的陳姓嫌犯,前科累累,這回欠錢沒還,明明錯在先,態度竟如此囂張,被害人已經提告恐嚇和毀損罪,警方鎖定對象,通知他到案。
(民視新聞/杜怡萱 李豫翰 羅執中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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