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起義無罪!促轉會認定撤銷「泰源5烈士」叛亂罪名

泰源事件中的「泰源五烈士」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5人,因籌畫於獄中起義宣揚台獨理念,最後遭槍決處死。促轉會在9月決定撤銷5人罪名。(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政治中心/徐詩詠報導

促轉會平反台獨烈士罪名!泰源事件中的「泰源五烈士」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5人,因籌畫於獄中起義,並打算帶著「台灣獨立宣言」與文告,計畫奪取警衛的槍彈,釋放監犯,並前往外國教會電臺,向世界宣告台灣獨立。但在逃脫後12天遭到國民黨當局逮捕,最後,遭到國民黨當局槍決處死。促轉會在9月決定撤銷5人罪名。

促轉會指出,在1970年2月8日,六位關押在臺東泰源監獄的政治犯身上帶著「台灣獨立宣言」與文告,計畫奪取警衛的槍彈,釋放監犯,並前往外國教會電臺,向世界宣告台灣獨立。他們以刀刺向警衛班長後逃脫,但12天內陸續被抓回,歷史上這件事被稱為泰源事件。此案在同年3月,經警總保安處移送軍法處起訴,並於當月30日作出判決。被捕的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等人皆被判處死刑。由於此5人扛下所有責任,宣稱另一共犯鄭正成是他們的人質,因此僅鄭正成被判15年6個月有期徒刑。此外,他們也沒有供出計畫中的其他人,許多被關押在泰源監獄、接觸過這個計畫的政治犯,因此逃過一劫。

促轉會說明,整個案件被當局彙寫為《泰源監獄叛亂犯劫械逃獄案處理經過報告》,經參謀總長高魁元簽呈總統府,總統蔣中正認為涉案6人皆應被判死刑。高魁元於上呈覆判情形說明時,解釋鄭正成角色,並強調:「至於就政治觀點而言,若判處死刑難免不被陰謀台獨分子藉詞宣傳,影響台胞心理」,蔣中正因而批示「照准」。江炳興等5人於同年5月30日遭到槍決處死。在臨死前,這些20、30歲的青年留下遺書給家人,卻被當局認為恐有「暗示台獨與壯烈之嫌」,遭到軍法處扣留。多年來,許多當年的獄友皆替這幾個泰源事件當事人的真相、名聲與平反奔走,希望社會可以正視他們的行動與訴求。

促轉會指出,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5人入獄服刑的前科罪名,依據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規定,已於此前公告撤銷。2019年5月,監察院進行訪談調查和現場履勘後,作出調查報告,以釐清事件真相。然而,致江炳興等人遭到極刑、失去生命的罪名前科,至今仍未平反。促轉會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進行職權調查,於本月初委員會通過撤銷罪名之決定,並在10/2透過座談會,公開向社會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