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舉重選手林高毅說,「看到獎牌會讓我想起,以前我有做過運動的回憶這樣。」
摸著多年前自己征戰各戰場帶回來的獎牌,前舉重選手林高毅不免感傷,本來想向舉重國選之路邁進,卻因為4年前一場搬校樹意外,國手夢碎。
前舉重選手林高毅說,「校方辯稱說我們是自願去的,我的意思是說今天若不是教練有交代,學長有叫人過去幫忙搬樹,你覺得我會是自願的嗎,我不會是自願的。」
林高毅說當時回母校梓官國中訓練,因為颱風剛過境,校樹倒塌,教練要幾名隊員一起清理,過程中他遭樹幹斷脊椎,下半身癱瘓,阿嬤因不滿校方稱是學生自願搬樹,因此對當時就讀的學校和國中母校提告國賠2200,一審校方勝訴,不過,二審逆轉高雄高分院梓官國中要賠林高毅533萬。
前舉重選手林高毅說,「我覺得這5百多萬,認真講如果請一個看護,你一個月3萬,這5百多萬沒多久就沒了。」
林高毅阿嬤說,「我絕對跟他拚到底,要不然你把孩子醫好就好,你都不用賠我錢。」
合議庭認為梓官國中黃姓主任應負責聯繫委外處理倒塌校樹但卻沒有,而是要求教練找舉重隊學員協助,才導致意外發生,認定黃姓主任作法有過失,至於教練不是執行舉重訓練的教學活動,不是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行為,不能把帳算在她頭上,因此判梓官國中必須負擔賠償責任,全案可再上訴。
(民視新聞/孫慧娟、黃建宇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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