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 繳納期限11/1截止

財政部賦稅署28日表示,今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已在今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到11月1日截止,提醒還沒繳納的納稅人,要儘速繳納。

賦稅署表示,若稅額在3萬元以下,可在同年11月3日前,使用工商憑證或統一編號加車號,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前往便利商店櫃檯繳納。如果沒在今年12月31日前,繳清今年使用牌照稅的車輛,將依使用牌照稅法,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提醒納稅人,要在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