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母公司Meta人工智慧副總裁Jerome Pesenti在美東時間週二(2日)發文宣布這項他形容是「科技史上臉部辨識技術使用最大轉變之一」的新政策。
《彭博新聞》報導則指出,從2010年開始,臉書就開始使用照片自動標記人臉辨識技術,並提倡用戶上傳照片、影片時能標記其中的家人和朋友,而當用戶的影像被標註時,也會收到通知,但2017年,臉書開放用戶可關閉此功能,2019年將臉部辨識功能預設成不啟用,而目前每日活躍用戶中,大約有三分之一使用臉部辨識功能。
外界也猜測,臉書決定關閉停用此功能的原因在於去年的一起集體訴訟案,該案控告臉書的臉部標記系統未經同意獲取顏面資料,違反伊利諾州的生物識別隱私法,臉書最終賠償6.5億美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北京防疫學校停課 中國推3歲至16歲童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