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免費攤位卻另收租金 攤主友氣炸投訴觀光處

花蓮人氣景點東大門夜市,近日傳出攤位轉租糾紛,一名汪姓女子先是將攤位無償借給朋友,卻跟實際經營的友人兒子收取八千租金。友人得知後氣炸,打電話理論,同時也向觀光處投訴。對此,觀光處表示,如果查出確實有轉租情形,會依約撤銷租用資格。

拿出管理費、攤位租金收據,在東大門擺攤賣蔥油餅的劉小姐說,多年前因為婆婆友人有個免費攤位,能讓他們使用,他才和丈夫回鄉創業。但一年多前開始收租金,讓不知情的婆婆很火大,因為違反了當初的口頭約定。

投訴人劉小姐說,「當我婆婆知道的時候,也是非常的氣憤,她有去跟攤主做協調協商,可是攤主就是一概否認她之前說過的話。」

生意上軌道後,攤主直接找上劉小姐,要求一個月付八千租金。事後得知的婆婆,認為東大門的攤位怎麼可以轉租。雙方撕破臉,攤主汪小姐不願受訪,只表示,當初是協議經營,每個月八千是分紅,不是租金。

花蓮縣府觀光處商業管理科長徐竹安表示,「針對投訴人提出來的一些資料,我們也去做一些檢視,確實有蠻大的可能性,是有轉租的情形,經查證轉租屬實的話,那我們就會依照契約的規定,我們就會限期它改善,那如果改善沒有完成的話,我們就會撤攤處置。」

東大門夜市,每年有超過270萬人次造訪,為了顧及攤商生計,縣府每攤只收兩千月租,但租金便宜,轉租賺當二房東,時有所聞。對於這樣情況,相關單位會加強稽查,一但查到轉租事實明確,依法撤銷租用權。

(民視新聞/趙永博 花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