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足跡罰30萬案 確者男提訴願要求撤單

苗栗縣三灣鄉一名53歲男子,是確診者案4905,當時他被縣府衛生局認定,曾到造橋鄉河風亭泡茶,卻隱匿足跡,涉及疫調不實,遭重罰30萬,但男子是約聘工,每個月收入2萬,現在因為罰鍰,每個月薪水被扣五千,影響生計,他出面喊冤,自己沒去過河風亭泡茶,是他的堂弟,案6532去的,要求縣府撤銷罰鍰。

當事人案4905說,「縣長徐耀昌他當時疫調不實,扭曲栽贓抹黑誣陷我。」穿著黑上衣,留著平頭的男子,怒氣沖沖,要告縣長徐耀昌,到底所為何事。

苗栗縣長徐耀昌(06.07)說,「案4905家住三灣隱匿足跡,疫情疫調內容不符,所以重罰30萬元。」

原來他就是6月7日苗栗縣疫情記者會上,被縣長徐耀昌點名,疫調不實,隱匿足跡,被重罰30萬的案4905。

當事人案4905說,「他當時就是被我們縣民砲轟,就說苗栗縣縣長防疫不力,剛好又是京元電子,當事人案4905,超豐電子高峰期,他就是要轉移焦點,拿我殺雞儆猴拿我當替死鬼。」拿出扣款單據,男子滿肚苦水,一個月薪水才兩萬,卻要硬被扣五千元,生活快成問題,被罰得不明不白,大喊冤枉。

他清楚自述足跡,5月15日,在朋友家聚會,接觸到曾有萬華旅遊史的案4906,因此染疫,而直到5月20日出現發燒症狀,下午採檢,21日,22日兩天,沒外出,23日到永和山水庫永安橋,24日上午接獲確診通報,下午住進隔離病房,強調自己沒有河風亭足跡。

當事人案4905表示,「他把時間地點人物都搞混了,我15日那天去冷泉涼亭,我們是那天晚上,才跟4906那個去萬華,回來的接觸到。」

苗栗縣衛生局副局長莊素玲說,「沒有說清楚他的足跡,到過那個涼亭,還有就是他認識一些,跟這些確診者的一些相關關係,所以在足跡上有隱匿的部分。」

男子說,到河風亭泡茶的是案6532,他的堂弟,面對疑似錯罰爭議,縣府回應,當時根據車牌,從行車軌跡,進行判定,面對訴願,衛生局已做好答辯,送衛福部審議。

(民視新聞/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