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壓車過彎遭罰3.8萬 法官認證「法規沒限制、穩定操控」撤罰

大型重機騎士張姓男子,在台3線苗栗路段高速行駛並壓車過彎,經巡邏員警鳴笛示意也不停,被開罰3萬8千元。張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法官認為,法規並無規定騎士不能以賽車壓車過彎方式行駛道路,且張男均能正常、穩定操控,無危險駕車情事,判決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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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上午7點24分,張姓男子,騎著大型重機,行經苗栗縣獅潭鄉台3線118公里處,被巡邏的員警盯上張姓騎士高速行駛,並且壓車過彎,員警追上前去,在後方開啟鳴笛器,以及按喇叭示意停車,但是,張姓男子不理會,反而加速離去,繼續壓車過彎。

大湖分局副分局長郭朝文說,「曾經最接近的距離,大概5公尺左右,駕駛人不太可能,聽不見警笛聲音,但是大型重機還是加速駛離。」

重機壓車過彎遭罰3.8萬 法官認證「法規沒限制.穩定操控」撤罰

警方事後,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車」,以及「出現危險行為,卻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開出兩張罰單,經苗栗監理站裁罰3萬8千元,並吊扣機、汽車牌照6個月。但張姓男子認為,他當天並沒有危險駕車,而且專注前方路況,所以聽不見後方警車的鳴笛聲,所以沒有拒檢的行為,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

重機壓車過彎遭罰3.8萬 法官認證「法規沒限制.穩定操控」撤罰

法官勘驗影像,認為張男壓車過彎,仍然維持在車道上,而且均能正常、穩定操控,難以認定有危險駕車情事,因此判決撤銷兩張罰單。大湖警方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民視新聞/邱俊超 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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