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國慶,獨派團體到總統府前抗議,遭警方拉扯布條,人也被帶走。一般人認知上,警方這麼做是在維護總統安全,但屏東卻出現全國首例警方因為維安卻被判國賠的案例。
時間回到2019年10月4日,當時蔡總統到屏東視察,現場除了有大批支持者外,鏡頭沒拍到的地方,還有反年改人士何桐等人也到場抗議,屏東縣警局執行特種警衛勤務,將何桐帶往一旁的農會,並搶下手中的陳抗布條,拉扯中造成何桐口角流血,事後何桐認為警方執法過當,搶奪人民財產,向法院提起國賠告訴,求償40萬,一審屏東地院認為,警方事先未劃定警戒區有錯在先,之後採取的強制措施也妨害當事人的自由,造成精神上痛苦,判警方賠償1萬5千元,全案定讞。
原告何桐表示,「他們總不能說遇到人就拉到農會裏面,不能搶奪我身上任何一個東西啊,我身上又不是有武器,他們搶就不對了啊,覺得這個法官雙方面都有顧到,真的不錯。」
屏東縣警局督察科股長廖述保說,「本局將於收到法院正式判決書之後,依照規定辦理,針對未來執行特勤工作,本局將加強員警執法教育及技巧,以維護警衛對象之安全及民眾之權益。」
警方當時的作法,就像大部份的陳抗現場一樣,沒想到執行職務卻被判國賠。
這起案例恐怕也將顛覆警方執法的權力範圍,未來的陳抗現場,要怎麼做才算適當,才不會被告?
(民視新聞/洪明生、陳芷萍 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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