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井佛堂縱火犯釀7死 開庭竟嗆9字:後悔沒解決佛堂之子

佛堂縱火案進入二審後,曾男竟嗆「後悔沒解決佛堂(負責人)之子」。(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社會中心/徐詩詠報導

台南玉井真理佛堂去年12月凌晨遭人縱火,一名曾經在佛堂住過的21歲曾姓男子,疑似想回佛堂住被拒絕,買了五公升的汽油從佛堂窗戶倒進去,引燃衛生紙縱火,瞬間火勢蔓延,導致七名道親被燒死;該案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將曾男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該案經上訴進入二審後,曾男竟嗆「後悔沒解決佛堂(負責人)之子」。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該縱火案至今近2年,曾男對張的恨意仍未消,曾嗆法官未來若放他出去,他會把「對方捅死」。據檢方論述指出,曾男無自首減刑的適用,完全沒有教化的可能性且符合兩公約最嚴重的罪行,應處以死刑。

對此,辯護人則以曾男年少時,被檢查出具有反社會人格障礙,國小即曾揚言要在老師茶杯下毒,從小到大問題不斷,在學校、法院、少觀所及醫院之間反覆出入,二審合議庭則認為案情複雜,預定在明年2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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