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媽媽基金會指出,電費收取合法性的糾紛在租屋市場中每年反覆上演,特別以承租分租套雅房為最大宗。由於分租套雅房的電表,通常是房東每個房間自行裝設分電表,再匯流至台電計價的總電表,房客會覺得自己只有使用兩、三百度,但就台電所計算的使用度數,是總電表上的所有房間匯流加總的總度數;而房東也多以房間數多導致總用電度數拉高為由,直接將每度電費設定在台電電價表的最高級距。
崔媽媽基金會以該網友案例做計算,指出根據房客提供的「電費使用度數統計表」,可以看到房東將該地址分隔成四間房間出租,在九月與十月份,四間房間使用加總的總度數為1362度;依台電的收費規定,九月份須以「夏季」電費費率計價,十月份須以「非夏季」電費費率計價,計算後(如圖),發現此房東,卻將九月份與十月份的電費以統一一度以6.3元計價收取,共收取了1362度x6.3元=8581元的電費;已遠遠超過台電收取的電費金額,光是這一期,至少超收電費4千多元。
崔媽媽基金會算出實際應收電費。(圖/翻攝崔媽媽基金會臉書)
該基金會指出,房東已經有2項違法,包括「未區分夏季與非夏季電價」、「超收電費」,並強調房客若發現房東有超收行為,可以撥打1950,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或向當地縣市政府消保單位、地政單位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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