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南屯招待所涉違建 限期14天自行拆除

中二選區立委補選參選人顏寬恒在南屯區的招待所涉及違建,市府都發局勘查後確認,有三處違建,不過另外像是大門和圍牆,也涉及違建,都被要求,限期14天內自行拆除。名嘴甚至強調,就連圍牆和大門都是違建。

灰色清水模建築設計的日式獨棟別墅,四面八方被綠樹環繞,後方還有一個綠樹小公園,被踢爆是顏家人位於南屯區817地號的違建招待所後。遭台中市府都發局認定,主建物三處違建,超過原本申請建照時的200平方公尺,總違建面積達500平方公尺。

中二選區立委補選參選人(民)林靜儀說,「以顏家財力來講,他們土地這麼多,還要在公保地使用違建蓋違建,我覺得心態上面很可議。」

中二選區立委補選參選人(國)顏寬恒說,「把違規的部分,需要改善的部分,明確讓我們知道,我們來進行拆除謝謝。」

記者說,「那當初因為什麼原因加蓋那些。」

中二選區立委補選參選人(國)顏寬恒說,「照圖施工。」

一句照圖施工,顏寬恒表情顯然顯然有點動怒,因為14天內要自行拆除。林靜儀更要市府查一查,顏家臨時建物的使用年限。

中二選區立委補選參選人(民)林靜儀說,「公保地上這種暫時性建築物的使用,它也頂多可以再延長,它的使用期限五年,除了違建之外,他是否可以在上面維持,這些建築物我覺得也是,台中市政府應該要在法規上面,本著法規精神來處理。」

台中市府都市發展局科長陳姿云說,「所給予的臨時性使用,他的期限大部分落在幾天幾個月,或是一年到兩年,最長期限展延不得超過七年,與本案所談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的,使用期限並不相同。」


財經專家邱敏寬說,「你上面所做的,所謂期限叫2加5,一開始都是臨時的,跟各位說喔,他們家因為有恃無恐,畢竟他們家還有一個副議長在啊,誰敢拆他們家啊。」

顏寬恒招待所惹議,遭名嘴質疑知法犯法,台中市府有沒有作為,全民等著看。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