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潤寅詐貸472億全案定讞 楊文虎夫婦各判25年、27年徒刑
潤寅詐貸案二審改判楊文虎25年、王音之27年,今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等人涉詐貸12家銀行超472億,被害者眾多,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楊文虎有期徒刑25年、王音之27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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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及王音之夫妻檔,自2008年起,指示員工利用旗下公司以偽造不實買賣合約書、不實發票及出貨單,勾結多家上市公司虛列交易,前後向12家銀行申辦融資,詐貸金額472億,當時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楊文虎遭判刑26年、王音之28年。

不過潤寅詐貸案後來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楊文虎25年、王音之27年,各併科罰金新台幣6億元、6.5億元,可上訴,不過今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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