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扁小子」黃琪賺到了 詐2317萬免強制工作

「騙扁小子」黃琪,曾以塔羅牌詐騙前總統陳水扁,近年又以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律師等身分,涉及多起詐欺案,台北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等罪判處1年2個月,沒收犯罪所得2317萬元,強制工作3年。不過,依據大法官10日釋憲結果,「強制工作」違憲,黃琪也將因此受惠,不少民眾得知,直呼不合理,引發外界關注。

大法官認定「刑法強制工作」一罪兩罰,確定違憲,詐欺犯、慣竊等犯率高的嫌犯不用強制工作,這也讓「騙扁小子」黃琪受惠。

「騙扁小子」黃琪,曾以算塔羅牌詐騙前總統陳水扁,他行騙天下,近年又因為涉嫌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還有藝人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以及律師等身分,涉及多起詐欺案,得手2317萬,一審被判處1年2月,強制工作3年,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如今大法官宣告「強制工作制度」違憲,黃琪不必進入技訓所接受強制工作。


民眾說,「我是覺得不用對他那麼好,這樣子大家都會對於這塊有疑慮,會覺得說好像並不是這麼公平。」

曾經惡名昭彰的騙扁小子,如今不用強制工作,不少人直呼不公平。過去根據強制工作規範,懶惰、有犯罪習慣的人,以及組織犯罪等嫌犯,服刑前必須先強制工作3年學習一技之長,工作內容包含木材鋪貼、裝潢木工、縫紉等工作。但大法官做出釋字第812號解釋,認為強制工作違反比例原則、明顯區隔原則,與憲法保障人身自由意旨不合,法務部強調,尊重大法官解釋,但不法之徒千萬別心存僥倖。

法務部部長蔡清祥說,「對於強制工作違憲的部分,我們會啟動修法的工作,包括《刑法》還有《組織犯罪防制法》,另外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如果有修法的地方我們會立即啟動。」


《刑法》強制工作走入歷史,被「騙扁小子」賺到了,但他若繼續執迷不悟四處行騙,恐怕得再多吃牢飯。

(民視新聞/黃恩琳、羅執中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