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丟營建廢棄物還焚燒 最重可判5年徒刑 開罰1500萬

雲林濁水溪往虎尾溪的堤防道路上,被民眾發現遭人傾倒大量的營建廢棄物以及垃圾,還放火焚燒。雲林縣環保局接獲檢舉,立刻派人稽查,雖然沒有當場抓到,但已經發函權責單位,透過監視器以車追人,因為非法傾倒營建廢棄物,依法最重可判有期徒刑5年,開罰1500萬元。

大量的廢棄物被丟在堤防道路旁,有的被燒了還在冒煙。

這裡是雲林濁水溪畔往虎尾溪的堤防道路上,被民眾發現,整條道路被丟了大量的營建廢棄物,還有民生垃圾。

民眾說,「可以去給它檢舉啊,去給它檢舉啊。」

民眾說,這就是被惡意傾倒,看看垃圾堆裡有磚頭,還有板材,縣府環保局接獲檢舉,到場稽查沒有當場發現非法傾倒,但這不代表抓不到人,因為堤防道路都有監視器,將以車追人。

雲林環保局副局長黃富義表示,「我們當初就有跟四河局結合起來,在濁水溪沿岸,有裝置了固定式錄影機39部,也有移動式的2部,我們目前也試著朝著錄影系統內容,來看看蒐證看看是不是能查獲行為人。」

非法傾倒營建廢棄物,查到行為人,可處1~5年有期徒刑,最高罰1500萬。縣府也請縣民多多幫忙檢舉,推出APP用網路通報。

雲林環保局副局長黃富義說,「讓縣民朋友可以在第一時間,透過Line的方式定位,讓我們同仁可以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別以為把廢棄物丟在人煙罕至的堤防道路,沒人看見,走人就沒事,那就大錯特錯,科技偵辦,總有辦法揪出不法之徒。

(民視新聞/許家程、鄭孝欽 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