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涉地下匯兌4億 負責人50萬元交保

新北市一間專營兩岸三地的物流公司,涉嫌在2017年到2020年間,偷偷經營人民幣和新台幣地下匯兌業務,遭到檢調兵分四路搜索,初步估計,3年多來,物流公司經手超過4億元,3名涉案人員約談後,依涉嫌違反銀行法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最後,負責人諭令50萬元交保。

頭戴帽子,一語不發走進北檢,還用包包遮住臉,他是涉案的王姓負責人,原本公司從事兩岸物流業務,卻被檢調查出,公司疑似暗中經營地下匯兌,北檢漏夜複訊後,諭令50萬交保,同樣涉案的,還有2名職員,他們分別趴在桌上,複訊後分別以20萬交保候傳。民視記者黃恩琳說,「檢調查出物流公司疑似經營地下匯兌,而且3年來經手金額就超過4億,檢調兵分四路,搜索約談負責人和員工等3人到案,移送北檢漏夜偵訊。」

檢調初步調查,這一間物流公司,主要經營兩岸和港澳的物流運輸,2017到2020年間,疑似私自提供兩岸地區的銀行帳戶,讓客戶匯兌人民幣和新台幣,3年來經手金額,超過4億元,再從中賺取價差。事情會曝光,是因為有台商委託王姓負責人,幫忙從中國匯款將近百萬元回台,沒想到這筆錢竟然是詐欺贓款,讓台商被誤認是詐欺主謀遭調查,調查局事後查出,疑似是王姓負責人經營地下匯兌的案外案。但記者致電涉案的公司,沒有得到回應。律師余韋德(非當事律師)說,「非銀行不得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如果從中獲得的犯罪所得,超過新台幣1億元以上時,這個時候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得併科新台幣25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罰金。」

訊問過程中,王姓負責人頻頻否認從事地下匯兌,究竟物流公司有沒有違反《銀行法》,檢調還要查個清楚。

(民視新聞/黃恩琳、劉毓琦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