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拾440kg漂流木堆滿廂型車 2民眾稱「當柴燒」

花蓮海巡人員,日前在花蓮溪口北岸,發現一名美國籍男子、與一名本國籍女子,兩人在海邊撿拾了440公斤的漂流木,還用廂型車載運,說是要撿回去當柴燒,但因為撿拾時間,已經過了縣府公告開放的期限,兩人當場被上銬,被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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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廂型車後車箱,車內漂流木堆好堆滿,側門拉開,同樣塞滿滿,整輛車幾乎只剩正副駕駛座還有空間。

海巡人員表示,「這裡的木頭都是你們撿的嗎,沒有問題,那我們帶回偵辦。」

一名美國籍男子與本國籍女子,打赤腳、穿短褲,在海巡人員確認是兩人撿拾後,遭上銬帶回,經秤重,整車的漂流木竟然重達440公斤。

撿拾440kg漂流木堆滿廂型車 2民眾稱「當柴燒」

海巡署東部分署參謀主任周炳全說明,「該兩名民眾及證物後續由本隊帶回,實施偵訊筆錄製作,並依刑法第337條侵占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周一下午,海巡人員在花蓮溪口北岸,直擊兩人正在撿漂流木,說要帶回家當柴燒,只是一撿就是440公斤,實在太引人注意,而且撿取的時間,已經過了縣府公告的開放期限。

撿拾440kg漂流木堆滿廂型車 2民眾稱「當柴燒」

花蓮林管處作業課長邱煌升表示,「在公告期間內才可以撿拾漂流木,以這次圓規颱風來講,原本在11月7.8號的時候,我們就進行第一次公告撿拾一個月,有部分民眾還是認為時間不夠,所以我們跟縣府後來又延長公告到(去年)12月24號。」

每當颱風過境,海岸邊大大小小的漂流木,幾乎布滿海灘,但,若看到有註記的漂流木,不管有沒有在期限內,都絕對不能撿,沒有註記的,則只能在公告期限內撿取。

撿拾440kg漂流木堆滿廂型車 2民眾稱「當柴燒」

花蓮林管處作業課長邱煌升說明,「如果撿拾到上面沒有註記編號的漂流木,期限內可以直接把漂流木帶回去,如果是貴重木的部分,有一些規定,這個部分還要在我們這邊註記。」

下次去海邊,看到漂亮的漂流木或石頭,最安全的選擇,就是用眼睛欣賞就好,以免觸法。

撿拾440kg漂流木堆滿廂型車 2民眾稱「當柴燒」

(民視新聞/趙永博 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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