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同居情侶「10年生7胎」 100萬元「預售小孩」遭判3年!
雲林一對經濟貧困男女自2008年生下7名小孩,將3子以50萬出養給林姓男子,而林男希望孩子有手足陪伴,支付100萬元要求2人再拚一胎。(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社會中心/林庭蕷報導

雲林一對同居男女自2008年開始陸續生下7名小孩,不過2人經濟狀況貧困,無力養育子女,不僅次女由他人合法收養,還透過友人介紹,將3子以50萬出養給林姓男子,而林男希望該名孩子有手足陪伴,願意付100萬元要求2人再拚一胎,「預售」小孩的行為曝光後,最高法院審理,這對男女分別被依「買賣人口罪」判刑3年。

更多新聞: 公司規定「打卡後上廁所、吃早餐要懲處」全網傻眼!同行老闆揭原因

判決指出,這對男女自2008年起開始生小孩,分別在2008、2009、2011、2012年陸續生下4名子女,不過經濟狀況貧困,2011年出生的次女已由合法管道被他人收養,但2人仍在2014年3月生下3子,並透過郭姓友人的介紹,將3子交由林姓男子扶養,並向林男收取50萬元。

雲林同居情侶「10年生7胎」!以100萬元「預售小孩」遭判3年
這對經濟狀況貧困的男女自2008年起開始生小孩,10年間共生下7名子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2人在3子出生後,決定不再生小孩,母親為此還到醫院裝設避孕器,不過收養3子的林男希望孩子有手足陪伴,再向2人提議要再收養,並且出價100萬元,2人思考後決定要再拚一胎,並到醫院取出避孕器、努力做人,確認懷孕後,林男就先支付30萬元,每月給付2萬元的費用,雙方約定等到手續辦妥後,再透過郭姓友人交付剩下的50萬元。2人於2017年11月順利產下一女,並由女方和林男到戶政事務所辦認領手續。

雲林同居情侶「10年生7胎」!以100萬元「預售小孩」遭判3年
林男先後共支付了150萬元,共收養2名子女。(示意圖/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全案經由警方調查後發現,「預售」小孩的行為曝光,2人又在2018年間產下一女,10年間生了7名孩子。檢方在2019年提起公訴,不過林男已經過世,一審法院審理,對林男做出「不受理判決」,而另外2人被依「買賣人口罪」判刑5年。

而案件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認定2人「預售」小孩的行為有罪,改判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40萬元,至於2人出養3子的部分,台南高分院認為2人在懷孕、生產的過程並不知道林男友收養子女的需求,是因經濟因素無法扶養小孩才出養3子,並非出於買賣人口之意思,故這部分改判無罪。全案再上訴,而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更多新聞: 哪裡不對?小二題目「6×9=54」被扣分 釣出數學老師解答錯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