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葉姓夫妻被通報協尋,警方在一處民宅發現兩人,不過葉妻已明顯死亡且有刀傷,警方調查後,發現是葉男與葉妻發生口角衝突,葉男持刀殺害葉妻,警方訊後依殺人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檢方昨日深夜認葉男涉犯殺人罪嫌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今日上午裁定羈押。桃園地院說明,經訊問後,葉男坦承持刀攻擊其妻致死,並有相關證人證述、現場勘察採證報告、蒐證照片、監視錄影畫面等可資佐證,足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犯罪嫌疑重大。
葉男未主動報警自首犯行,而是欲自戕了結生命逃避查緝,面臨殺人之重罪追訴,認有逃亡之虞。且葉男攻擊妻子後,屋內多處有噴濺血跡,但案發之廚房地板血跡已遭清潔,死者更從廚房被移至臥室床上,葉男於行兇後確有破壞現場、湮滅跡證之行為,可認被告有湮滅證據之舉。
院方表示,葉男所涉是侵害他人生命法益之重大犯罪,行兇動機、行兇過程手段等細節須再釐清,若未羈押難進行後續偵查,有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應予羈押,但不禁止接見通信。如不服裁定,可於收受裁定後5日內提起抗告。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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