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新店隨機刺死機車騎士案 凶嫌二審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王秉華因與妻子發生爭執,在新北市新店區路邊臨停拿著一把生魚片刀攻擊路邊陌生騎士,導致該名騎士失血過多身亡。(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男子王秉華2020年3月間因與妻子發生爭執,在新北市新店區路邊臨停,隨後拿著一把生魚片刀攻擊路邊陌生騎士,導致該名林姓騎士失血過多身亡。王秉華一審遭判死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日撤銷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2020年3月13日新店中正路上驚傳當街隨機殺人案,王秉華和妻子因意見不合發生爭執,王男情緒失控,拿起生魚片刀臨停在路邊下車隨機朝素不相識的林姓騎士背部猛刺1刀後開車逃逸,林姓騎士送醫不治。王姓嫌犯砍人後立刻逃逸,最終在秀朗橋頭被警方逮捕,檢警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羈押。

台北地檢署依相關事證,認王男惡性重大,依殺人罪將王男起訴,建請量處最嚴厲之刑。歷經一年審理後,台北地方法院去年5月一審依殺人罪嫌判處王男死刑。北檢先前審酌王男與妻僅因用餐地點意見不合,為發洩情緒、報復其妻不順從其意,隨機挑選不認識、無任何仇恨、過節之無辜被害人下手,堪認被告心態可議,惡性重大。認定王男犯下殺人案後,始終否認有殺人犯意、藉詞脫罪,且尚未賠償被害人家屬,犯罪後之態度難認良好等節,暨被告之智識、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建請量處最嚴厲之刑。

二審高等法院今日撤銷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尚未提供判決理由。王男昨日被提訊開延押庭,今天未聆判。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