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城中城蓄意縱火釀46死! 黃格格遭殺人罪起訴求處極刑

城中城大火涉案的黃女遭檢方建請法院,處以極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去年發生在高雄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高雄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被告黃格格蓄意引燃火源致重大火災,且犯後毫無悔意飾詞狡辯,以殺人罪建請法院處以極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終身。至於郭姓男友,案發時未在現場參與,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在去年10月14日凌晨2時發生大火,檢警調查後,發現起火點位在一樓,其涉案的郭男與黃女當時發生爭吵,郭男負氣騎機車離開,黃女則繼續和友人飲酒,過程中燒檀香驅蚊,黃女離開時,疑似把餘燼隨意亂扔到垃圾桶,進而引發火災,加上現場有數罐卡式瓦斯罐及易燃物,才導致火勢迅速蔓延。

高雄地檢署複訊兩人後,認為黃女因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滅證之虞,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察官認定被告黃格格蓄意引燃火源致重大火災造成46人死亡,且犯後毫無悔意飾詞狡辯,建請法院處以極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並以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第173條第1項之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第175條第1項之放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等罪嫌提起公訴。

至於郭姓男友,案發時未在現場並未參與,亦難以預見黃格會縱火,並無注意義務之違反,自難認其係黃格之共犯或應擔負過失刑責,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