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停靠路邊,身穿咖啡色外套的男子,緩緩下車,回到住處,神情鎮定、若無其事的樣子,但沒多久後,警方就找上門,員警氣壞了,蔡姓男子其實一名通緝犯,才剛落網,卻大喇喇的,從大同分局脫逃離開。
蔡姓男子,又被抓回警局,還多了一條,逃脫罪,原來22號晚間,警方逮捕四名嫌犯,做完筆錄要分局,要和地檢署視訊複訊,結果狀況百出,5名員警有人6點要打卡下班,有人要值日,還有人去地檢署送卷、拿傳真資料,只留一員警在場,4名嫌犯,又都沒有上手銬,這時其中一名女嫌犯,毒癮發作,員警急忙控制現場、卻讓蔡姓嫌犯有機可趁,從後門落跑回家。
大同分局督察組組長翁麒豪表示,「本次發生人犯脫逃事件,本分局召開檢討會議,並深切檢討改進,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疏縱人犯責任。」
嫌犯供稱以為筆錄已經做完可以回家,才會自行離開分局,他徒步逃逸,再轉搭計程車,逃跑將近3公里,警方則在半小時內逮人。
一般來說,嫌犯從落網到移送地檢署的過程,都要全程上銬,這回因為員警疏忽,不但要面臨小過以上的處分,還涉犯刑法,疏縱人犯罪,恐怕毀了自己的前程。
(民視新聞/陳怡汝、陳泊翰 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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