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買賣契約藏地雷!逾4成建案不符規定
去年7月1日預售屋備查機制正式上路,建商必須將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報給地方政府備查。結果發現,預售屋買賣契約中,有四成不符合規定,其中包括交屋保留款和管線問題,都對消費者不利。
房地產熱,預售屋紅單禁轉售已經明文規定,預售屋的買賣契約也要報備,不過行政院消保處發現,不少建商大玩文字遊戲,預售屋買賣契約藏地雷。
消保處處長劉清芳說,「我們查了50個建案,其中28個建案是合格的,那不合格的有22家,這個暫比是相當高的。」
消保處諮議陳世元說,「我們規定的交屋保留款是,房地總價的百分之五,那會把交屋保留款做什麼樣的操作,就是用各種方式降低,那瓦斯內管部分要由建商負擔,外管要由雙方協議。」
消保處舉例,像是1000萬的房子,內政部定規交屋保留款,需為房「地」總價5%,明明是數十萬元,契約上卻只寫5萬元,甚至完全沒寫,或改成房「屋」總價5%,差一個字就差很大,另外,還有針對瓦斯外管費用,到底是由買方還是賣方負擔,契約上都要明訂清楚,否則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預售屋因工期長,變動因素大,消保處提醒民眾可上實價登錄網站,確認建案備查狀況,更要看清楚契約內容,以免權益受損,引發糾紛。
(民視新聞/黃芷琳、郭文海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