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建設接連出包 民團主張運營人員應納管制
近兩個月包括台電大跳電、桃機二航廈電纜遭剪斷,以及華視跑馬燈誤植防災重訊,國營單位接連出狀況,民團強調這對國安造成重大影響,而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只限制軍警、國安、縣市長等受管制人員,赴中國得經過同意,民團主張應納入基礎設施運營人員,且必須申報和中國黨政軍人士的往來。
關鍵基礎設施應納國安說,「與中國往來要申報。」
台灣公民陣線活動部主任羅宜說,「3月3日大停電的時候,剛好是美國前國務卿龐培歐,來台接受蔡總統的贈勳,3月11日機場停電,又剛好是中國人大的閉幕會議,4月20日華視出包則是剛好是,今年是在中國舉辦的博鰲亞洲論壇的開幕式,民主國家沒有證據就不能夠定罪,這3起事件,對於台灣整體的社會民心,對於台灣整體的社會團結,是造成非常非常負面的影響。」
民團強調雖然沒有證據證明,這3起案件與中國有關,但目前台海情勢緊繃,萬一兩岸真的有狀況,很容易讓北京找到破口。
以最新共諜案判決為例,民團指出對岸要吸收核心我核心人員,可以在第3地進行,現行法規已不符合當前狀況,雖然政院已提出修法,但民團認為還是不夠。
喊話再喊話,畢竟「共諜」滲透無所不在,台灣必須防範於未然。
(民視新聞/楊凱安、沈建宏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