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配偶等近親 不得代理地方首長

2019年新竹縣竹東鎮鎮長羅吉祥,因為賄選被判刑,縣府卻派妻子張順朋代理鎮長,引發爭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25日)初審通過修正"地方制度法",明訂未來直轄市、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的代理人,不得是被代理者的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的血親,以及三親等以內的姻親關係。

就是因為2019年竹東鎮長羅吉祥,因為違反選罷法交付賄賂罪,被新竹地院判刑3年10月,褫奪公權4年,依法停職。當時新竹縣政府將由羅吉祥妻子張順朋代理,社會觀感不佳引發民怨。朝野立委達成共識,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修正"地方制度法",明訂未來直轄市、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的代理人,不得為被代理者的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的血親,以及三親等以內的姻親關係,來避免觀感不佳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