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警方,2019年,破獲一個詐騙集團,逮捕車手+洗錢集團共15人,但由於全案沒有查獲詐騙機房及總首腦,無法證明黑錢流向,法官判定全數無罪。詐騙集團,層層步驟,將贓款洗到中國,短短2個月得手2千多萬。警方逮捕8名車手、7人洗錢集團,被告出庭時,均自稱「遭求職詐騙」,不知被詐騙集團利用,且案發後主動協助警方抓到上線,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處「無罪」。而15名被告遭判無罪,檢方難以接受,將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