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旅車自撞火燒車 駕駛棄車就醫涉「肇逃」
週日(5月8日)晚上7點多,花蓮東華大學北側外環道發生火燒車意外,警方獲報到場,研判是自撞引發自燃,但現場卻不見駕駛身影,消防撲滅火勢後入內救人,卻發現駕駛也沒受困車內,聯絡車主才發現,原來,李姓駕駛在發生事故後,竟丟下車自行就醫,這下可會吃上肇逃罰單。
晚間,路邊樹林內冒出熊熊大火,直衝天際,還燒到上方電線,警方獲報到場發現,原來是休旅車火燒車。
發生火燒車,但在現場車內車外,卻找不到駕駛,員警詢問附近民眾有沒有看到人。
吉安分局志學派出所長張鈞硯說,「經查李姓駕駛自撞後並未報案,自行脫困前往就醫,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肇事未依規定處置逃逸,最重可處新台幣三千元罰鍰。」
發生事故沒報警,等同肇事逃逸,除了罰單,更會被吊扣駕照3個月。無獨有偶,隔天上午,花蓮新城鄉台9線與機場巷路口也發生一起自撞事故。
新城分局嘉里所長吳泓修說,「警方也立即派員,協助現場的交通疏導跟管制 ,駕駛人是沒有受傷的,詳細事故原因尚待調查。」
雨天開車,還是要放慢車速,注意路況。幸好大貨車駕駛有繫安全帶,車毀人沒事。
(民視新聞/趙永博 花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