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身上飄出濃濃酒味 員警要求現場酒測

台北市文山區一名卓姓男子,因為開車時開了霧燈,被員警攔下來提醒,結果他身上飄出濃濃酒味,第一時間他選擇拒絕酒測,想要直接繳交拒測的罰單。警方一查,發現眼前這名男子之前已經有三次拒測的紀錄,光是之前繳交的罰鍰就破百萬,加上這一次拒測,罰款總金額高達162萬。

男子坐在駕駛座,不明白怎麼會被攔下,只是越激動,身上散發出來的酒氣也越來越重。

酒測棒閃啊閃,卓姓駕駛被要求下車進行酒測,他第一時間坦承剛跟朋友聚餐喝酒,正要回家,但因為不想花時間跑法院,拒絕酒測,要求直接罰錢。警方一查,發現不得了,這是男子第四次拒測,前面三次分別被罰18萬、36萬、54萬,加上這一次也是54萬,一共162萬,除了被開單,還要吊扣車輛。只是怎麼會被員警攔下,原來他開到霧燈。
霧燈位置就在大燈下方,跟車牌的高度差不多,由於霧燈照射距離近、照度強,視線良好的狀況下,會讓對向車道的駕駛產生眩光,影響行車安全,絕對不能當大燈使用。

文山二分局興隆所副所長游啟銘說,「行車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若違反前述規定,處新臺幣1200以上,3600以下罰鍰。」

​​​​根據了解,卓姓男子住在大安區,是一名建築工人,沒想到為了躲酒測,竟然豪灑百萬付罰單。只是罰錢事小,萬一酒駕波及其他用路人,可就後悔莫及。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