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新店隨機殺人案 凶嫌王秉華逃死「無期徒刑」定讞
王秉華因與妻子發生爭執,便拿著一把攻擊路邊陌生騎士,導致該名騎士失血過多身亡。(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男子王秉華2020年3月間因與妻子發生爭執,在新北市新店區路邊臨停,隨後拿著一把生魚片刀攻擊路邊陌生騎士,導致該名林姓騎士失血過多身亡,該名嫌犯一審遭判死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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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3日新店中正路上驚傳當街隨機殺人案,王秉華和妻子因意見不合發生爭執,王男情緒失控,拿起生魚片刀臨停在路邊下車隨機朝素不相識的林姓騎士背部猛刺1刀後開車逃逸,林姓騎士送醫不治。王姓嫌犯砍人後立刻逃逸,最終在秀朗橋頭被警方逮捕,檢警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羈押。

台北地檢署依相關事證,認王男惡性重大,依殺人罪將王男起訴,建請量處最嚴厲之刑。歷經一年審理後,台北地方法院2021年5月一審依殺人罪嫌判處王男死刑。

北檢先前審酌王男與妻僅因用餐地點意見不合,為發洩情緒、報復其妻不順從其意,隨機挑選不認識、無任何仇恨、過節之無辜被害人下手,堪認被告心態可議,惡性重大,認定王男犯下殺人案後,始終否認有殺人犯意、藉詞脫罪,且尚未賠償被害人家屬,犯罪後之態度難認良好等節,暨被告之智識、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建請量處最嚴厲之刑,但二審高等法院撤銷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

據中央社報導,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定讞,王秉華無期徒刑確定,另外民事部分,林姓騎士的父母求償新台幣1794萬餘元,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秉華應賠16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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