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確立「行為犯罪化」、「聚焦性別暴力案類」及「犯罪調查與即時保護併行」等原則。跟蹤騷擾行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須告訴乃論;攜帶凶器犯之,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非告訴乃論。
昨天是跟騷法上路首日,曾朝榮關切市府受理情形。蔡蒼柏回應,有接獲2件通報最後都未受理,分別是一嫌疑人為精神患者,被害人與家屬同意後不追究;另一案是男女朋友關係,應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範圍。
曾朝榮追問,當嫌疑人有精神疾病,衛生單位有無介入?蔡蒼柏說,已經轉報衛生局;衛生局長曾梓展強調,不會不了了之,若有精神個案會由衛生局續追蹤列管,並比照家暴個案由衛生局心理健康科處理。
市長盧秀燕則表示,她身為一位女性,對於跟騷法通過雖不甚滿意,但樂見立法進步,過去對跟騷行為無法可管,現在有法可管且從重量刑。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看準疫後商機! 「非典型電商」砸千萬搶開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