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新聞網》截至3月底共聘有285位員工,傳出將在8月9日解僱280名人,相當於全數員工被裁員,台北市勞動局指出,10日收到《蘋果新聞網》提報大量解僱計畫,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規定,同一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在200人以上未滿500人,於60天內解雇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四分之一或單日逾五十人,要在60天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
另外,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條規定,事業單位依規定提出解僱計畫書之日起10日內,勞雇雙方應即本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若勞雇雙方拒絕協商或無法達成協議時,主管機關應於10日內召集勞雇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就解僱計畫書內容進行協商,並適時提出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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