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 竹市官網公告文書洩個資 判市府賠5千

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因PO文被人檢舉挨罰,不過因為不住在戶籍地,遲遲沒收到裁罰處分書,新竹市府在官網公告處分書「公示送達」,但卻把曾姓男子的全名、戶籍地等個資揭露,引發當事人不滿,認為侵害個人隱私,法院也認定市府確實過度揭露個資,判新竹市府須賠償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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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府官網「公示送達」,涉嫌洩漏民眾個資,遭法院認定違法,判賠五千元,成為違法首例。

全名、身分證字號前七碼、出生年月日,甚至還有戶籍地址,一字不露,赤裸裸的刊登在網路上,一覽無遺,讓當事人曾先生,超傻眼。

當事人曾先生說,「因為有個案子要我陳述意見或什麼的,可是我那時候,我人實際住的地方不是在我戶籍地,當初他們一直寄過來,沒有人去收或幹麻,那信件就一直被退回。」首例! 竹市官網公告文書洩個資 判市府賠5千原來,曾姓男子之前在網路上PO文,被一名新竹民眾檢舉,但因為他戶籍地和居住地址不同,遲遲沒收到社會處寄送的2萬元裁罰起分書,最後市府在官網透過公示送達,產生效力,將他的個資幾乎全揭露,曾姓男子不滿,提告請求兩萬元國賠。

當事人曾先生說,「他們網頁上面有寫說,到後面最後是 總共有126個人看過,可能跟我之前有一些不合或幹麻,可能因為這樣 掌握資料,就可能對我做什麼不利的事。」

法官認為,公示送達公告,只需要露出送達人姓名第一和第三個就好,市府確實有過度揭露個資,侵害曾姓男子隱私,判市府應該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全案可上訴。

律師劉韋廷說,「在這個個案上面 居然是完全的,將當事人的名字給公佈出來,還有包括他的生日,等等相關的個人資料,新竹市政府的作法,沒有每一個個案 都是這樣子的公告,所以才會讓法院認為,新竹市政府,恐怕真的有國家賠償的重大過失。」

新竹市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長郭昭伶說,「對於公示送達的函文中,本府已經隱匿了相關訊息,關於本案的判決 本府尊重司法,不會再提上訴。」首例! 竹市官網公告文書洩個資 判市府賠5千新竹市府,即時做出修正,但罕見的公示送達被法院認定違法,甚至判賠,也成了全台首例。

(民視新聞/黃兆康 新竹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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