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河酒駕釀1死3重傷 肇事駕駛一審判7年10月

去年(2021年)12月,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在愛河附近準備過馬路時,被酒駕的黃姓男子撞上,釀成1死3重傷,今天(7月1日)上午一審判決出爐,黃姓男子被依酒駕致死罪,判處7年10月,但被害家屬無法接受。

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去年耶誕節隔天,到愛河看燈光秀,卻被酒駕男撞上,一死三重傷,如今一審宣判出爐,酒駕的黃姓男子,被依酒駕致死罪,判處7年10月。

聲源:被害人林先生說,「我不知道怎麼判的耶他又是累犯 又是無照駕駛又不斷違規本來還想說藉由這案子讓酒駕判決樹立一個典範。」

車禍讓一家人天人永隔,面對一審判決結果,家屬認為還是判的太輕,因為嫌犯的態度,讓他們實在無法原諒,當時嫌犯表示,要交出名下一棟價值1800萬的透天厝,作為賠償,但家屬批評,嫌犯只是想拚交保,疑似默默脫產。

被害人林先生說,「人性怎麼可以醜陋成這樣子,對這件事情,我完全看不出他誠意在哪裡,都在做脫產的動作。」

車禍事隔半年多,從事科技業的林姓男子還在復健,無法回到工作崗位,大女兒,在等待植牙,小女兒嚴重腦溢血,也還在觀察中,一家人十分煎熬,現在判決出爐,家人不能接受,決定上訴到底。

(民視新聞/呂彥頡、張可倫 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