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第四劑放寬對象! 7/22起50歲以上間隔5個月可打疫苗

第四劑疫苗擴大施打對象,50歲以上成人只要與第三劑間隔5個月(150天)以上,即可接種第四劑。(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天宣布,7/22起第四劑疫苗擴大施打對象,50歲以上成人只要與第三劑間隔5個月(150天)以上,即可接種第四劑;確診者則建議於確診3個月後再接種以延長疫苗保護力;該政策已經過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同意。

指揮中心先前已宣布,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且病情穩定者(即建議接種基礎加強劑之對象)可接種第四劑。前述對象不論先前劑次接種廠牌,第二次追加劑可接種Moderna COVID-19疫苗半劑量、BioNTech COVID-19疫苗全劑量或蛋白質次單元的高端、Novavax COVID-19疫苗全劑量。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天表示,65歲以上長者第四劑疫苗接種率為25.1%,他提醒,65歲以上在7月底前接種第一到第四劑,就有500元衛教品可領取,呼籲長者盡速打疫苗。

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國境邊境政策逐漸開放,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經ACIP專家書面審查,雖然目前健康年輕族群接種COVID-19疫苗第二次追加劑尚無實證研究支持,無法評估接種的益處與風險,但基於自然感染或接種疫苗後所誘發的免疫保護力將隨確診日或疫苗接種日逐漸衰退,且國際疫情仍處於上升趨勢,經參考各國接種政策,開放50歲以上成人於第一次追加劑接種5個月(即150天)後,接種第二次追加劑,維持社區群體免疫。

指揮中心表示,目前國內疫苗庫存充足,符合接種間隔的民眾可透過「COVID-19疫苗防治一網通」或地方政府衛生局公告,查詢鄰近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施打的疫苗廠牌及接種時間。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