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善政在當宏碁副總期間擔任計畫主持人,向農委會申請5700多萬研究經費的報告被指簡轉中、英翻中,今日媒體再揪出,農委會日前公布張善政該計畫2009年的報告書,在60頁的子報告中,有將近一半是NCC於2006年委託工研院進行「IPTV新興商業模式與管理之研究」的研究報告,而工研院所做的研究報告總決標金額約98萬元,張善政團隊2009年的研究計畫總經費達1740萬元,張善政團隊的經費是工研院經費的17倍多。
張善政今日回應,該計畫目標就是要報導、引進一些國內外的農業電子化新知,當時NCC有一份報告剛好跟這個題目有關,所以團隊就引用。他特別強調「這不是抄襲」,稍早已在廣播節目上澄清,根據《著作權法》第50、52條,「引用完全是合法的」。
對此,林俊憲說到,查看《著作權法》的原文,張善政引用的50條和52條,一條是有關政府出版物的使用授權、一條是關於教學研究的引用規定,但這兩條都有一個共同關鍵字叫「合理範圍」。60頁的報告有29頁是抄的,這叫合理嗎?剛好沒有過半就不算抄襲是吧?這樣強詞奪理實在有些難看。
林俊憲提到,被抄襲的這份報告原文來自工研院,而這個研究案當年只獲得98萬經費,經過張善政妙手一抄,這份2009年的報告換來1740萬,身價竟然翻了17倍,投資報酬率連股神都望塵莫及,堪稱「抄之鍊金術師」。
林俊憲提到,「誠信破產的時候就應該退選」這句話不是任何人要求的,是張善政自己講的。上週第一份報告爆出時堅決不承認,現在第二份出來了,還會不會有第三份、第四份?,「早點退選是及時止損,繼續硬撐下去,恐怕真的會賠光一切破產了。」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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