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男塗改發票末碼「0→5」騙1千元獎金!想免入獄得付60倍罰金
台中1名男子為了1千元獎金,竄改發票號碼,遭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生活中心/林孟蓉報導

對中發票是不少人的生活小確幸,不過竟然有人為了想中獎竄改發票,反而吃上官司。台中1名蔡姓男子2019年對發票時,發現自己有張發票末4碼與中獎號碼僅差1碼,即可拿到獎金1千元,於是他心生歹念將發票上的「0」改成「5」,並順利換到1千元獎金。不過此舉最後被印製統一發票的財政部印刷廠發現有塗改痕跡,蔡男最終被依「變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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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蔡姓男子於2019年10月12日至1間藥局購買37元商品,獲得1張統一發票。該期發票於同年11月25日公布中獎號碼,蔡姓男子在對發票時發現,這張發票的後4碼為「9430」,而第5獎中獎號碼為「9435」,2者僅差1碼,讓他與1千元獎金擦身而過。

貪男塗改發票末碼「0→5」騙1千元獎金!想免入獄得付60倍罰金
蔡男為了1千元獎金,竄改發票號碼。(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深覺可惜的蔡男後來動了歹念,他私自將發票上的「0」改成「5」,並於同年12月26日拿著發票前往便利商店兌獎,結果成功騙過店員獲得1千元獎金。不過後續中獎發票送回至財政部印刷廠,有人發現發票上號碼疑似遭到塗改,經調查後確認為蔡男所為,將他函送至地檢署偵辦。

偵查時,蔡姓男子否認犯行,堅稱自己沒有塗改數字,他還辯稱自己是看錯號碼,可能剛好店員也看錯,才讓他順利領獎。不過此說法並不被台中地院採納,法官認為,自己的發票不可能不知道有沒有中獎,或是對中的發票號碼,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最後法院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蔡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1天1千元,也就是6萬元,這筆罰金為當初中獎獎金的60倍,可說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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