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交大表示,學校的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於9月5日接獲林耕仁自行申請調查其碩士論文是否違反學術倫理,以及具名檢舉人親自至學倫辦公室遞交之檢舉資料,業依本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之規定受理,並移交形式要件審查小組召開會議,進行形式要件審查程序。
陽明交大表示,學校的形式要件審查小組於今日召開會議,審理並決議,依據本校學倫案件處理要點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該案有具體指出被檢舉對象、明確說明檢舉態樣為抄襲及未適當引註,以及提供相關證據,符合形式要件,故成立檢舉案件。
關於後續處理程序的部份,陽明交大表示,將依學校學倫案件處理要點第八點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移交學院籌組案件所屬學術領域之調查小組,啟動實質調查、程序檢視、審議及處分決定等相關程序,於此同時,本校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將依規定,請林先生提供「學術倫理案件申請迴避參考表單」予本校。
陽明交大強調,對於學術倫理案件,均依程序謹慎秉公處理,調查處理期間,本校將不再對外說明,待結果出爐後,依本校學倫案件處理要點第十六點但書規定,將主動對外適切說明。
最後,陽明交大也說到,根據本校學倫案件處理要點第七點規定,學倫案件之處理期限,以學倫辦公室接獲檢舉案件次日起算,於法定時間內將由學生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作成具體結論,因此案件受大眾及媒體關切,學校會依法行政,盡速處理,感謝各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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