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藍方去年8月份遭爆與已婚學長康鈞尉發生不倫戀,後續還遭到對方妻子提告求償300萬元,康鈞尉妻子劉友臻指控,她在2020年11月無意間發現,丈夫與許藍方互動曖昧,她還從丈夫電腦中發現2人的親密對話,一狀告上法院。法官根據正宮翻拍的對話截圖認定,2人互動曖昧、超越普通朋友,足以侵害正宮配偶權,最終判許藍方應賠50萬,全案可上訴。
不過許藍方後續並沒有提出上訴,對此她強調,這並非承認自己是小三,而是她認為與康男傳訊息的舉動,確實造成正宮不悅,再加上考量到後續律師費用、訴訟時間太長等原因,因此決定不上訴,不想再浪費司法資源。
許藍方另外控告週刊妨害名譽,相關案件仍在偵辦中。(圖/翻攝畫面)
不過,許藍方也對康鈞尉妻子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22日將案件偵查終結,認為劉女所言並非與事實不符,再加上罪證不足,給予劉女不起訴處分。另外,許藍方也控告週刊報導不實,涉嫌妨害名譽,本案今日開庭,許藍方在庭訊時表示,週刊報導內容形容她「拍攝裸體自拍照」傳送給康鈞尉,這些內容根本是記者看完劉姓正宮的資料後,自行「腦補」,與事實不符,因此她委任律師對週刊提告妨害名譽。對此,週刊反提民事訴訟,並向許藍方求償10萬元,此案尚在偵辦中,預計10月21日才會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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