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法於今年3月31日起施行,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並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再公佈新一波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計12名,根據公佈資料於10年內酒精濃度超過規定2次包括10人,其中2人還是無照駕駛。
此外,趙姓女子最近一次是是在東勢區下城里下城街36號違規,並在10年內酒駕違反第一項規定3次以上;林姓男子在北區梅亭街與益華街口違規,並於10年內無照駕駛違反第4項規定3次以上。
台中今公布新一波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圖/擷取自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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