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一審判決遭判2年10個月,其中傷害罪8個月不可易科罰金,但林秉樞先前已被羈押226天可折抵,故僅剩下14天刑期。高嘉瑜出面受訪時哽咽表示,判決過輕,而且法官在很多事實沒有了解,被告其實用各種狡詐方式脫罪,在法庭上捏造事實,這樣的卑劣行為以判決來講沒有讓被告得到應有懲罰。
高嘉瑜指出,被告所犯罪刑不指於此,這只是冰山一角,受害者有十幾位女性,她只是之一,不過身為民代必須站出來讓大家知道林秉樞的真面目,不希望再有下個受害者,她必須挺身而出、責無旁貸。
高嘉瑜說,她被打到腦震盪,手機在他手上,還被迫不能穿衣服,這情況下要如何逃出飯店?身為公眾人物這情況下面對的會是什麼?這過程中其實是完全被控制行動自由,隔天立法院有甲動,黨團要求一定要出席會議,但她也沒到現場, 她在過程中不斷哀求被告到立法院,但都沒有,所有事實在法庭上讓法官知道,但遺憾法官認為她沒有求救就不算私行拘禁,難以接受。
媒體追問,是否會上訴?高嘉瑜表示,一定會請檢察官上訴,檢察官求處3年其中最重就是私行拘禁1年6個月,但法官視而不見,這對被告來講等於輕判,「這樣的判決完全完全不能接受」。
是否會原諒林秉樞?高嘉瑜也說,被告從犯行到現在仍說謊,用各種方式卸責和脫罪,還以精神疾病為藉口,在法庭上捏造荒謬不堪的事實,種種行徑凸顯被告毫無悔意,這樣惡劣、卑劣行為,法院應該考量種種作為,且被告還一再拖延訴訟,法院綜合考量應該處以最重刑度,目前這刑度難以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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