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林秉樞一審「私行拘禁」無罪 高嘉瑜遺憾:是非常大的傷害
高嘉瑜今日出面說明,其中最嚴重的「私行拘禁」竟然無罪,「這對我而言,是一個非常大的傷害」。(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劉芳妤報導

男子林秉樞涉嫌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被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等13項罪嫌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一審宣判,判處林秉樞有期徒刑2年10個月,其中傷害罪8個月刑期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高嘉瑜今日出面說明,其中最嚴重的「私行拘禁」竟然無罪,「這對我而言,是一個非常大的傷害,我們會請檢方一定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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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施暴高嘉瑜案,新北地方法院今日下午一審宣判,本案所犯共13罪,其中傷害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8月,為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總刑度有期徒刑2年10月。林秉樞因確診無法出庭聽判,由律師代替他來現場出庭。

高嘉瑜隨後出面說明直言「判太輕」,她指出,當初檢方求刑3年,但今天法院判2年10個月,其中只有囚禁8個月。高嘉瑜接著說,其中最嚴重的「私行拘禁」竟然無罪,「這對我而言,是一個非常大的傷害,我們會請檢方一定要上訴」。

高嘉瑜痛批,在整個過程中所受的傷害不是只有一個人,同時間所受到傷害的人包括10幾位女性,有大學教授,也有名人、法界人士、弱勢單親媽媽等等,「這些女性所受到的傷害絕對比我還要嚴重,但卻沒有一個人出面指控,最主要就是怕被告,當然更怕成為媒體焦點」。

高嘉瑜認為,她責無旁貸,也不能迴避,所以必須出來面對這一切,也必須揭發林秉樞的惡行,避免再有下一個受害者。她痛批,林秉樞在過程中用盡各方是極盡羞辱,甚至還持續撒謊,也從不認罪,試圖卸責外,還用精神疾病等等的理由來脫罪,「種種過程對我來講都是身心受創,也隨時處於恐懼當中」。

高嘉瑜認為,希望發生在她身上的一切不要再發生在其他人身上,未來會努力透過修法等各種方式保護被害人。

「私刑拘禁」方面,法官認為高嘉瑜指林秉樞不讓她離開房間,但並未具體指訴林秉樞以何非法方式對其私行拘禁,且期間也有服務人員遞送冰袋,高嘉瑜並未求救。再者,高嘉瑜雖然因裸身狀態、林秉樞不願交還其手機使她難以離去,但林秉樞喝令告訴人裸身、控制告訴人手機「仍屬強制行為,難以認定為私行拘禁行為」。

高嘉瑜痛批,當時被打到腦震盪,手機也在林秉樞手上,且自己被迫不能穿衣服,「這種情況下要如何逃出飯店?」她說,身為一個公眾人物,大家都知道在這情況下所面對的會是什麼,「整個過程中其實我是完全被控制行動自由」。

另外高嘉瑜也說,有跟法官表示隔天立法院有甲級動員,黨團要求一定要出席,「但我完全沒到現場,這過程中我也不斷哀求被告讓我到立院,但也都沒有」。高嘉瑜表示,很遺憾法官對於這部分認為沒有求救就不算私行拘禁,「我覺得我們難以接受這樣的理由」。

高嘉瑜強調,一定會上訴,檢方當初求刑3年中,最重的就是私行拘禁,求刑1年6月,「但這部分法官完全視而不見,所以導致被告刑期只有2年多,其中盼求只有傷害的8個月,這對被告來講等於輕判,所以我們認為判決完全完全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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