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無前例!三重警抓錯人 警政署長要求新北警察局長「道歉」
三重警抓錯人!警政署長要新北警察局長「道歉」。(圖/警政署提供)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上個月追查案件時,錯將黃男當成通緝犯逮捕,過程中黃男表示「抓錯人了」,但最後黃男仍被帶回派出所,而逮捕過程中黃男多處擦傷,事後也向警方要求賠償金,今(5)與立委召開記者會,再次痛批三重警方。對此警政署長黃明昭親上火線發表聲明,要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黃宗仁道歉,這也是台灣治安史上頭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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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警政署新聞稿

對於新北市三重分局員警執行查捕通緝犯勤務中,誤認黃民為通緝犯,逮捕過程中致民眾受傷乙案,警政署黃明昭署長除立即指派督察室主任前往關懷慰問外,並督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下列事項:


一、秉公調查、釐清責任、勿枉勿縱、絕不徇私。

二、員警行為疏失情事,調查清楚,移送法辦。

三、嚴懲疏失員警,並視司法調查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

四、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黃局長即時道歉、積極關懷、並妥適調解事宜。

五、將本案列為案例教育,引以為鑑,嚴格要求切勿再犯。

警政署再次要求各警察機關落實教育訓練,執行各類勤務及偵辦刑案,務必依法行政,恪遵法定程序,不得逾越比例原則,侵害人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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