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高虹安搬「吳成典判例」撇爭議 網:兩件事完全無法類比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圖/翻攝自臉書)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遭控辦公室涉嫌浮報薪資及加班費,而高下午回應時,搬出了新黨前立委吳成典助理費爭議判例撇清,強調並未脅迫助理上繳薪資所得,作為辦公室公積金。對此,臉書粉專《脫北者冰狼》分析,吳成典與高虹安最大的不同,就是吳並沒有把助理的薪資放到自己口袋或者所謂的公積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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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北者冰狼》稍早表示,剛剛高虹安用吳成典的案子來幫自己開脫,所以我仔細翻了吳成典判決書,裡面提到,「立法院公費助理聘用,屬私法上的勞僱契約,只要委員與所申報助理間確有應付報酬聘用關係存在,意即助理確實執行工作,即得依立法院組織法規定,報請立法院按其申報助理人別、聘期等匯撥薪資、獎金。至於各助理從事的工作內容、所服勞務所寡,得由委員自行決定、控管事項,立法院在匯撥薪資前,並未就此加以審核。」


快新聞/高虹安搬「吳成典判例」撇爭議 網:兩件是完全無法類比
《脫北者冰狼》質疑,吳成典判例與公積金制度的案子,無法類比。(圖/翻攝自臉書)


《脫北者冰狼》指出,高虹安應該是用這段幫自己開脫,但有個重點是,「吳成典並未把助理的薪資放到自己口袋或者所謂的公積金中」。換句話說,吳成典沒有去碰,也沒有用個公積金制度,要助理們把其薪資回捐。

《脫北者冰狼》認為,高虹安用沒有公積金的判例,來解釋公積金制度的案子,這很明顯就在魚目混珠而已,兩件事是完全無法類比的。

而高虹安下午的記者會強調,判決內,立法院也多次函釋來解釋公費助理的使用要點,首先是勞雇關係,這個部分是委員與助理合議,勞雇關係就成立,而且由立院來編列預算來支應;第二,工作內容部分,其實立委工作多元,所以助理的工作地點、上班時間是由立委自訂工作標準,這是立院在函釋中特別提到;第三,薪資是直接轉入助理帳戶。

高虹安重申,她本人絕無脅迫或強迫任何一位助理,將他們的所得去做公積金的捐入。高重申,「絕對沒有強迫或脅迫,在這情況之下在,函釋內的三點其實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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