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員警在《爆怨公社》指出,自己是一名基層員警,對於交通這個區塊相對有熱忱,所以平時不只會主動開單、不畏懼與違規民眾理論,同時也會利用休假時間,上傳行車記錄器檢舉路上違規。他進一步說,罰單只是教育民眾的一個小區塊,不認為單純靠警察積極開單,就可以改善交通。
不過,有一天他下班後,接到上頭電話詢問單位與個人資料,確認他有在網站上檢舉違規後,對方竟大罵:「你自己是警務人員的身分,你怎麼可以用民眾檢舉違規的系統?」他則回應:「報告長官,我是下班時間檢舉的,為什麼不行?下了班我不就是民眾了嗎?」但是對方堅持只要是警察,不管上班、下班,就是不能用民眾檢舉的系統,甚至嗆說要翻法條。
這讓該員警相當無奈,直言承辦人不願用民眾檢舉系統開出罰單,原因是這樣罰單上「民眾檢舉」右下角開單員警會是他的名字),便要他用上班時間自行用員警系統開單。該文一出掀起正反兩方論戰,一派認為「原來警察不能在下班時間,用民眾檢舉違規系統?這算違憲吧」、「活該台灣人被違規害死」、「誇張,他不想辦為什麼不離職算了」、「下次用家人的身份檢舉,這樣有差嗎?」、「辛苦警察先生了」。
另一派則認為「真的很扯,下班還裝民眾」、「你增加他的工作量,當然會不爽」、「會不會剛好被施壓撤單,或剛好是他親友?」、「我這邊也替承辦人說一句話,他們光是一個月要開單告發的量,就我所知還蠻可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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