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鄭文燦碩士學位遭撤銷 台大:已函報教育部
桃園市長鄭文燦。(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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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今日表示接獲台大通知,針對自己在2011年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檢舉案,經過台大社科院學倫會審議,以嚴謹學術論文規範認定有涉及抄襲,撤銷碩士論文,而他也針對此事提出相關聲明,台大也針對此事進行回應,「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台大堅持此一標準,不會含糊以對,以維護立校近百年的學術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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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說到,台大社科院學倫會撤銷自己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但他基於熱愛、尊重母校台大,雖然有所遺憾,卻也願意坦然面對現在以嚴謹的學術規範的審定結果,「我出席學倫會說明時,已經針對論文引述的瑕疵說明原因並且致歉,現在重審論文結果出來,我願意再一次致歉」。

對此,台大表示,教務處於10月4日接獲具名檢舉函,具體提出鄭文燦的碩士論文涉及抄襲。教務處在審查必要條件後,依「國立台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確認受理,並依規定交由原屬學院–社會科學院成立審定委員會審定此案。社科院也依據處理要點規定,組成審定委員會,依照學術倫理調查處理程序辦理審定作業。

台大提到,社科院完成審定作業後,已將其審定報告書及會議紀錄送交教務處核定。經教務處確認審定會的成立及審議過程,以及審定書的報告內容,教務處同意審定書的報告內容及建議,學校已將調查結果通知檢舉人、被檢舉人及函報教育部。

台大重申,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台大堅持此一標準,不會含糊以對,以維護立校近百年的學術名譽。另外關於陳明通的相關調查,台大說明,現仍依學校程序調查中,尚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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