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駕駛遇「閃紅燈」不停直接衝 警加強取締:最高罰1800元
交通部指出,看見停標誌(線)閃光紅燈不停車再開將被取締。(圖/擷取自交通安全熊平安臉書)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用路人注意!交通部指出,國人行車至閃光號誌路口時,有97%以上遇到閃光紅燈不會停車再開,造成200多人死亡,違反規定之駕駛人最高可以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警政署已加強取締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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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透過新聞稿表示,根據交通部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調查發現,國人行車至閃光號誌路口時,有97%以上遇到閃光紅燈不會停車再開,每年造成200多人死亡,約2萬5千人受傷。

有鑒於此,交通部於今(111)年第四季(10至12月)特別強化「非號誌化路口停車再開」觀念之宣導,提醒駕駛人在路口看到停標誌(線)或閃光紅燈時,均表示你正行駛在支道上,必須停車確認橫向幹道無來車或行人後,才能再起步通過路口。警政署也已加強對於設有停標誌(線)或閃光紅燈之多事故路口上,未依規定停車再開之車輛進行執法,藉以提升路口行車安全。

交通部111年5-8月於各縣市進行實地調查,全國平均約有97%車輛行經閃光紅燈路口皆不會停車再開,近三年(108-110年)則分別為108年98.37%、109年96.06%、110年98.61%。

另統計非號誌化路口111年1-9月共死亡506人(較去年增加60人)、受傷10萬263人(較去年增加4,202人),其中閃光號誌路口死亡125人(較去年增加2人)、無號誌路口死亡381人(較去年增加58人),至於非號誌化路口之肇事主因係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每年造成近百人死亡及1萬餘人受傷,分別佔整體事故死、傷之15%、10%。交通部已規劃自112年起於工程部分將陸續進行改善,包括明確區分幹支道標誌標線、設置相關減速設施等,也將加強進行宣導及執法。

交通部提醒,看到停標誌(線)、閃光紅燈,車輛應減速接近,一定要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違反規定之駕駛人將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交通部再次呼籲,請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以提升非號誌化路口之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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