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透過新聞稿指出,有關長榮航勤員工因不滿公司發放1個月年終,自發性串聯休假,因無足夠人力搬運行李導致班機延誤之情形,勞動局重申航空產業業者應正視員工因工作型態特殊所致的辛勞與疫情期間與公司共體時艱的堅毅,發放合理的年終。
勞動局表示,有關勞資雙方對於年終獎金發放額度如有爭議,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條規定,係屬「調整事項」,復依同法第7條規定,勞方當事人可由「工會」向勞動局提起勞資爭議之調解,「未加入工會,而具有相同主張的勞工達10人以上」,亦得提起調整事項的勞資爭議調解,勞動局呼籲長榮航勤工會或員工可向本局申請調解,後續本局收到調解申請書,也會儘速召開調解會議。
勞動局昨日提及,桃園是國門之都,疫情期間航空產業勞工遭受衝擊甚鉅,雖然部分航空業者可向政府申請補貼,但員工之薪資收入仍無法與疫情前水準相比,長達數10個月,兢兢業業堅守崗位不曾離開。疫情期間航空業勞工為了配合國家防疫政策,為國人生命安全付出莫大心力,運送疫苗,載運口…等,因為有員工的共同付出,克服工作性質特殊辛苦與染疫風險,才能一次次的完成各項任務,也協助企業度過難關。
勞動局呼籲各航空產業業者,應正視員工疫情期間的辛勞與公司共體時艱的堅毅,發放合理的年終,疫後的復甦,是航空產業所有員工期待已久的時刻,員工是企業經營最重要的資產,年關將近,更是航空產業在後疫情時代與員工攜手努力的重要關鍵時刻,唯有適時給予經濟上的獎勵,才能激勵員工向心力,與員工共創共榮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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