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驚!越南小吃店囤放166公斤爆竹 桃園消防局依法沒入開罰30萬
桃園市消防局昨日查獲越南小吃店違法囤放166公斤爆竹煙火。(圖/民視新聞翻攝)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桃園市消防局昨(14)日查獲一間桃園後火車站附近一間越南小吃店竟囤放166公斤各式煙火爆竹,超過管制量25公斤6倍之多,疑似是看準下週農曆春節想賺點外快,被消防局現場逕行舉發,全數沒入並依違法開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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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越南小吃店開設在桃園後火車站大林路上,由阮姓老闆娘經營,她表示「不知道不能放這麼多,是女兒在網路上買來的。」

據中央社報導,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賴志忠表示,農曆春節民眾常會燃放爆竹煙火應景增添熱鬧氣氛,業者看好商機常會大量進貨囤放,但煙火爆竹屬於管制品,若販賣或儲存超過管制量,可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罰,尤其是外籍人士不熟法規,往往得不償失。

賴志忠表示,大量儲存爆竹煙火若不幸發生火災、爆炸等意外,可能造成重大傷亡,歡迎民眾依法檢舉相關情事,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一般爆竹煙火管制量為25公斤,若販售或儲存爆竹煙火總重量達管制量以上,須符合位置、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等相關規定,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消防局提醒,民眾購買時務必認明附有認可標示的產品,並確實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施放,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應由父母、監護人陪同,才不會發生危險。


快新聞/驚!越南小吃店囤放166公斤爆竹 桃園消防局依法沒入開罰30萬
桃園一間越南小吃店內竟囤放大量爆竹煙火,被消防局依法沒入開罰。(圖/民視新聞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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